合建協〔2020〕22號
關于開展2019年度全市建筑業評比表彰活動的通知
各會員單位: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城鄉建設局的堅強領導下,我市建筑行業廣大干部職工以 “全省爭第一 全國創一流”為目標,著力提升城市建設質量和品位,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為建設長三角世界級城市群副中心,打造“大湖名城 創新高地”做出了積極貢獻。為樹立典型,弘揚先進,激勵全行業又好又快地完成2020年各項工作任務,經研究,決定開展合肥建筑業2019年度評選活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表彰對象
本次表彰的對象主要是合肥建筑業企業50強,各類優質工程等有關獎項;全市建筑行業各類優秀企業、單項先進企業、先進個人等。
二、表彰名額
本次活動擬表彰優秀企業294個;單項先進企業170個(同時獲多項獎勵的,不重復表彰);先進個人360名(僅對所從事的一項主要工作進行表彰,不重復)(具體名額分配詳見附表)。凡符合建筑業優秀企業,先進個人評選條件的會員單位均可申報。
三、表彰方法和申報條件及要求
(一)市建筑工程協會及各專委會(部門)制定(修訂)的評選辦法及條件附后。
(二)申報對象必須在安全生產、工程質量、市場行為、農民工維權工作中表現良好,未發生一票否決情況。
(三)單項先進是指企業在某項具體工作表現突出的,授予該企業獎項。各單位(企業)推薦的先進個人,應以基層人員為主。
(四)自愿申請參加評選的企業或個人需嚴格按照文件要求將所需資料整理成冊,裝訂整齊,申報材料及申報表務必于2020年4月20日前,報一式一份至相關受理部門。相關受理或者委托受理部門逐個進行梳理,并按照評選條件要求提出初步意見后,于2020年4月22日前報協會匯總。
(五)“建筑業企業50強”主要依據市建設主管部門核定的2019年建筑業總產值等指標完成情況,進行排名確認(無需申報)。
表彰年度先進是一項重要、嚴肅的工作,各單位(企業)領導要高度重視,親歷親為,公平公正,嚴格把關。要廣泛宣傳先進典型的事跡,努力在全行業形成學習先進,爭當先進的良好氛圍,為實現我市跨越式發展、建設長三角世界級城市群副中心建設再作新貢獻。